那天在格友那看到有皂友販售手工皂被罰款又被"查封"皂皂的消息後,實在很驚訝.因為曾經看到公文發下來可以免工廠登記證就可以賣了,怎麼還會被罰款呢?
於是轉貼了連結給臭卡翔,他很熱心又積極的幫我去函詢問經濟部商業司,而後被轉交經濟部工業局處理,終於有答案了..
但..事情不像我描述的那麼平順~下面是我們家臭卡翔暗自和政府官員奮戰的往來郵件...哪天我被暗殺各位朋友要幫我做證啊~~~
首先,11/25 臭卡翔寫信去經濟部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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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info\"
Subject: ??????????
Received: 2009/11/25 下午 06:11:17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手工皂的製造販賣的相關問題~~
依據97年衛生署的解釋令(詳見 衛署 藥 字第0960065832號),已解決一般民眾可自行在家製造手工肥皂的適法性,該解釋令已明令未達一定規模,不必辦理工廠登記!
但,陸續依然有耳聞網路上販賣自製手工皂的賣家,被檢舉後~被指出為地下工廠製造,並罰款.....
想確認的問題有幾點:
1.依解釋令看來,一般民眾可自行製造,且未達一定規模,不必辦理工廠登記。
A.那....是否是須要另外辦理免工廠登記證?
B.一般手工皂販賣,皆為民眾在家中廚房或浴室製作,請問經由此自製生產的肥皂,如何使之合法販賣?
(因工廠登記法規,規定須要地目為工業用地,才能申請工廠登記,住家通常不具工業用地地目,導致無法申請工廠登記)
2.廣告部份:依法規來看,在網路上販賣須要申請妝廣字號?
一般民眾自製手工皂,皆為小本少量,且非工廠同款制式大量製造,因此存在多款、多樣的問題,在此情況下如何依各種不同內容皂款,逐一申請化妝品廣告許可?並負擔相關費用?
3.一般手工皂自製販賣,其完整申請流程為何?到底能不能自行販賣?
盼覆!
若上述問題非 貴處權責範圍內可處理的事項,煩請代轉權責單位協助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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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 經濟部商業司客服中心回覆信函轉交經濟部工業局處理. (因為要申請行號/公司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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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查為 貴管所屬權責範圍,建請 移文卓處
經濟部商業司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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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回函 ---事情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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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al Message -----
From: 局長信箱
To: Rayson@xxxc.com.tw
Sent: Wednesday, December 09, 2009 2:07 PM
Subject: 回函
您好!
有關您來信詢問手工香皂製造販賣的相關問題,本局回覆如下:
問題1(A)及1(B):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定,本局僅負責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內容之訂定
,至於手工香皂業者是否是須要另外辦理免工廠登記證等問題,因非屬本局權責範圍,請
逕洽本部中部辦公室。(電話:049-2359171 傳真:049-2358191)。
問題2及3:有關手工香皂在網路上販賣須申請申請妝廣字號及手工香皂自製販賣之完整申請流程
等問題,因非屬本局權責範圍,請逕洽行政院衛生署(電話:02-85906666)。
經濟部工業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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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臭卡翔寫信給"吳院長" ---有需要搞那麼大嗎? 我只想低調的過日子...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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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al Message -----
From: Rayson_
To: eyemail@eyemail.gio.gov.tw
Cc: service@moeaidb.gov.tw
Sent: Wednesday, December 09, 2009 2:59 PM
Subject: Fw: 回函
吳院長:
麻煩您看一下底下這個經濟部工業局局長的回覆,看你會不會吐血?
我在11/30/09'發mail問了三個問題,10天以後,這個部長居然回我:
1.O#X$#$^%$.....非屬本局權責範圍,請逕洽本部中部辦公室
2.O#X$#$^%$.....非屬本局權責範圍,請逕洽行政院衛生署
這算是哪門子的庶民經濟?還苦民所苦咧......你們要不要通通帶隊去看今年金馬獎最佳導演戴立忍的電影“不能沒有你”,再回來認真回覆
這封信?這個局長,光是確認我問的這三件事,不是他的權責範圍,就確認了10天,我真想好好認識一下這個傢伙,他到底是在忙什麼東西?
一個工業局長如果連這三件事都可以確認10天,難怪整個團隊連ECFA是什麼都講不清楚!
我告訴你:(本來我是很尊敬你,只不過工業局這個莫名其妙的局長回函,著時惹毛了我,同時減損了我對你的尊重!)
1.如果你沒辦法好好拴緊底下的螺絲,我就把這封莫名其妙的信,印出來傳真到總統府,請馬總統在苦民所苦的前提下,幫我打這通電話
2.同時寄給各大電視台,還有最想挖國民黨瘡疤的壹傳媒,看看有誰要來幫我打電話給中部辦公室和行政院衛生署
3.反正明年又要選舉了,國民黨輸得起,就讓我自己逕洽貴部所屬各單位吧
真是莫名其妙到了極點,一群人都在混!
同是行政院的下轄單位,平行會文,單一窗口,便民服務....這個有這麼難嗎?非得一定要我自己上公署衙門去解決?
爾奉爾祿,民脂民膏。如果所屬只會回覆:非屬本局權責範圍,請逕洽.....難怪國民黨選舉會輸一褲子!
我的電話是:09xx-xxx-xxx,如果認為我講的不對,可以直接撥電話給我,我們可以直接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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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又回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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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al Message -----
From: 局長信箱
To: Rayson_
Sent: Thursday, December 17, 2009 11:00 AM
Subject: Re: 回函
您好
台端電郵所詢手工香皂製造販賣相關問題一案,僅答覆如下:
1、台端所送本部商業司電子郵件係於98年11月25日送達。該司於98年11月30日送達本局,
本局業已於98年12月8日函復台端在案。本案經查係依規定於工作天7日內依職權回復在案。
2、依台端函詢問題1(A),經本局電詢本部中部辦公室1科1股(電話:049-2359171轉1112,傳
真:049-2358191),據稱工廠登記證或免辦工廠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均由台端所欲設加工場所所轄之縣市政府建設局等相關單位辦理。而所詢1(B)亦屬所欲設加工場所所轄之縣市政府相關單位職掌。
3、所詢問題2廣告部分:手工香皂在網路上販賣仍須申請衛生單位之妝廣字號。加工場所在直轄
市者請向市政府衛生單位辦理。其加工場所所在直轄市以下(不含直轄市)者請逕向衛生署辦理。
4、所詢問題3一般手工香皂自製販賣其完整申請流程各縣市政府多少有所差異,請逕洽主辦單位。
5、化粧品廣告主管單位,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電話:02-85906666轉6880)。
6、本案經查本局民生化工組劉科長曾於接到台端抱怨電子信箱後致電說明原委,並取得台端諒解。
7、台端如有更進一步問題,請洽本局民生化工組劉乃元科長,電話:02-2754-1255分機2331,電子信箱:nyliu@moeaidb.gov.tw。
最後,敬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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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臭卡翔很有禮貌的也回信道謝...還要人家把此事件列做教育訓練..你是誰啊你...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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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您好:
感謝撥冗回覆,同時並感謝 貴局民生化工組 劉乃元科長日前來電解說。經 劉科長詳盡的解說,再輔
以 貴局書面的回覆,相關申請程序我已能依規定找相關單位辦理。
希望 貴局能以本次事件作為教育訓練的具體個案,敦請所屬同仁能夠秉持為民服務的精神在崗位上發
揮所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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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事件搞了那麼久,終於得到他要的答案:
簡單得講就是,想賣手工皂:
1.規模夠大,就要向縣政府申請工廠登記證
2.若規模不夠大,也要向縣政府申請"行號或公司設立"和"免工廠登記證"
3.要廣告,就要向行政院衛生署中部辦公室申請化妝品廣告許可(會拿到妝廣字號)
申請這些資料都會產生費用:
申請行號及免廠登記證,這個討論網有列:
http://www.ihergo.com/club/HANDMADESHOP/edit/no496303/page1
廣告費用,糖亞的blog有列明:
http://tw.myblog.yahoo.com/tonya-shop/article?mid=140&prev=167&next=130&l=f&fid=10&sc=1